為進一步深化和擴大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規模,日前,江西省印發《江西省2017年度電力直接交易實施方案》,確定2017年將按照市場化交易電量有序放開的原則,直接交易規?偭磕繕藶150億千瓦時(含園區交易電量)。
2017年,江西省將放開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電力用戶參與直接交易,允許電壓等級35千伏且年用電量達到一定規模的電力用戶參與直接交易。同時,積極探索省內工業園區內中小電力用戶通過園區“整體打包”或自主委托售電公司參與直接交易。
對于電量交易的主體,方案規定,發電企業應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2017年底前完成并網商業化運行、納入省級以上統一調度管理且環保設備正常投運,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常規火電機組;電力用戶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及節能環保要求(落后產能、違規建設和違法排污項目不得參與),無長期拖欠電費等不良信用記錄,同時還需具備“接入電壓等級為110千伏及以上(含新投產項目)”或“接入電壓等級為35千伏,投產2年以上,且年用電量超過4000萬千瓦時”的條件。
方案還規定,電力用戶選擇單個發電企業進行直接交易,電量限于自用,不得轉售或變相轉售;發電企業可與多個電力用戶進行交易,其交易電量規模原則上不低于企業年度發電量的15%,不超過年度發電量的1/3。直接交易價格由市場主體通過自主協商或集中撮合等市場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預。已單獨核定輸配電價的電力用戶,按照國家批復價格執行。暫未核定輸配電價的電力用戶,采取購銷價差傳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