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認證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使一個組織能夠根據法律法規和它應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關于重要環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實施環境方針與目標。它適用于那些組織確定為能夠控制,或有可能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但標準本身并未提出具體的環境績效準則。
本標準適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組織:
a)建立、實施、保持并改進環境管理體系;
b)使自己確信能符合所聲明的環境方針;
c)通過下列方式展示對本標準的符合;
1)進行自我評價和自我聲明;
2)尋求組織的相關方(如顧客)對其符合性予以確認;
3)尋求外部對它的自我聲明予以確認;
4)尋求外部組織對其環境管理進行認證/注冊。
本標準規定的所有要求都能納入任何一個環境管理。其應用程度取決于諸如組織的環境方針、它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的性質、以及它的運行場所及條件等因素。本標準還在附錄A中對如何使用本標準提供了資料性的指南。
ISO14001環境因素識別評價中的幾個問題
環境因素特別是重要環境因素是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筑基礎,體系的其它管理要素都是圍繞它們而開展管理活動的。《ISO/IEC62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導則》及“中國國家EMS認證機構認可制度“中都將環境因素列為四個需要重點審核的要素之一。環境因素是環境管理體系中重要的要素。另一方面,在建立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時如何有效、充分地識別、評價環境因素,在實施審核時如何審查組織在這方面的成效,是EMS工作中困難的任務之一,也是疑問多、難把握的地方。
現就EMS實際工作中經常涉及到的幾個疑難點的處理方法進行如下探討:
1環境因素識別的充分性
許多公司在識別、評價環境因素時能夠比較全面地考慮污染物排放,而在考慮源頭避免或減少污染物產生方面相對薄弱。ISO14001標準核心特點之一是污染預防思想,即在產品、活動、服務各方面及全過程中要避免、減少及控制環境影響,要從“投入”和“產出”兩方面去考慮環境因素。為此,在設計程序、識別和評價環境因素時,應考慮產品及其包裝設計、工藝設計、原材料選用、能源資源消耗、運輸倉儲、有毒有害化學品使用、固體及液體廢棄物管理、生產過程污染物產生排放、產品使用、服務及廢棄等環節中可能產生有害或有益環境影響的因素。充分領會產品生命周期分析法的思想以及工藝過程分析法的思路,對全面識別環境因素是有幫助的。
2異常狀態下的重要環境因素
某些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污染物,但由于環保設備齊全先進,控制手段得力,各種污染物終均遠低于適用排放標準得到排放。因此,EMS工作人員認為這方面不存在重要環境因素。
這里存在誤區。ISO14001標準“環境因素”定義及“4.3.1環境因素”條款中均要求確定現實具有或能夠產生重大影響的重要環境因素,即應充分考慮過去、現在、將來三種時態及正常、異常、緊急三種運行狀態下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環境影響的環境因素。針對上述案例,在制定及實施相關程序時可考慮將正常狀態下低于排放標準的污染物排放作為一般環境因素,但同時必須考慮環保設備發生故障時、定期維修時、人為失誤時、生產過程中超量產生污染物時等異常或緊急狀態下可能產生的嚴重環境影響。簡單的方式是對進入環保裝置之前或生產裝備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狀態進行重要性評價。以上所述適用于對可用強度、濃度、總量、速率、數量等方式實施限制的環境因素的評價,如污水排放、廢氣排放、噪聲等。
無論對于生產裝置口還是環保裝置口,應分別對具體污染因子進行評價。
3廢棄物、能源、有毒有害化學品等方面的重要環境因素廢棄物(或使用能源的裝置或有毒有害化學品)在任何一個企業里一般都是種類繁多,在識別和評價環境因素時,是分別逐一進行,還是作為一個問題統一提出,這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若從有效實施環境管理出發,可做如下考慮:
a.廢棄物管理
1)在識別環境因素時,全面具體地明確各種廢棄物;2)有關廢棄物處置、廢棄物防治的法規不象污水噪聲大氣防治法規對污染物有量的限制,在某種意義上,隨意處置100kg或100噸廢棄物并無本質區別。鑒此,一般地可將廢棄物處置定義為一個重要環境因素,具體實施控制時則必須將它們合理分類分別合法處置。
3)關于廢棄物削減,宜對各類廢棄物產生量實施重要性評價,可將大于等于某一數值的廢棄物產生定義為重要環境因素,并對它們實施改善和日常控制。
b.能源管理、
1)在識別環境因素時,全面具體地確定各類消耗能源的設施、裝備及活動。
2)將“能源消耗”整體地定義為重要環境因素,并實施日常管理和控制。
3)同時對各種裝置的單臺或單類的能源消耗進行重要性評價,將“大于等于某一數值的裝置的能源消耗”定義為重要環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