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名稱:深圳市優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炎麗(小姐)
聯系手機:
固定電話:
企業郵箱:lily.huang@ycct.com.cn
聯系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藍天科技園A4棟
郵編:525300
聯系我時,請說是在線纜網上看到的,謝謝!
第四條 下列廣播電視設備器材應當進行入網認定:
(一)廣播電視網絡安全設備器材;
(二)廣播電視中心節目制作與播出設備器材;
(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前端設備器材;
(四)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與接入設備器材;
(五)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與傳輸設備器材;
(六)衛星廣播電視設備器材;
(七)廣播電視信號條件接收、用戶管理等業務集成與支撐設備器材;
(八)廣播電視監測監管設備器材;
(九)廣播電視系統專用電源等設備器材;
(十)其他應當進行入網認定的設備器材。
實行入網認定的廣播電視設備器材目錄由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制定和公布。
第五條 生產企業申請入網認定,應當向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網認定申請書;
(二)質量管理體系相關材料;
(三)產品的技術資料,包括產品使用說明書、功能介紹、性能指標、原理框圖及設備外觀照片、產品的企業標準以及企業標準和相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區別的說明等;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委托代理機構申請的,還應當提供委托書和代理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質量管理體系相關材料復印件;
(五)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生產企業應當出示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六)實行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的產品,生產企業應當出示安全認證證書或者安全檢測報告;
(七)商標注冊證書等有關材料復印件。
對尚未公布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廣播電視設備器材新產品入網認定時,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當提供相應的技術方案。
提交的入網認定申請書一律用中文填寫。外文的文件資料,應當具有中文對照文字。
第六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逐步完善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電子政務服務平臺。
第七條 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委托檢測機構依據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相關入網技術規范對抽樣產品進行檢測,1個月內出具入網抽樣檢測報告,按檢測標準要求測試時間需超過1個月的除外。
第八條 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對申請材料和入網抽樣檢測報告等進行全面審查,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作出決定。
對符合條件的,頒發入網認定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認定決定,說明理由并書面通知申請企業。自作出不予認定決定之日起3個月后,申請企業方可重新提出入網認定申請。
第九條 入網認定證書由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有效期為3年。入網認定證書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倒賣和轉讓。
有效期屆滿需繼續獲得入網認定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按本辦法的規定重新辦理。
第十條 已獲入網認定證書的生產企業,其產品的技術、名稱、型號或者質量管理體系發生改變的,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重新辦理入網認定申請;企業名稱發生改變的,應當憑原入網認定證書并持企業名稱變更有關材料向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一條 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獲得入網認定證書的廣播電視設備器材產品和生產企業。